我不记得那个年份,如果推算过去,应该是88年,或者87年,86年。
在1989年之前,有很漫长的历史。那年冬天,我开始上小学,并在几天后独自背包回家。
转述成年人的描述。那天下午,我开始坐在教室里,开始在记忆中涂抹一个最终成为梦境的小学。那是从东边起第一间教室,代表一年级,第一块黑板。第一个老师。
在数完一百个数字后坐在教室里。那时随便坐,没有人告诉我应该坐在前面。也许没有任何人被告知要坐在第一排。我坐在后面。
后面的几天里,我们开始学aoe,在拼音本上写aoe,两行四线三格本之间有一个空旷地带。那里要写1234。这是节约的表现。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练习本。
这是第一天的课,也许我在第一天就提前回家了。
老师表扬了姜丽同学,在以后的日子里,她与我有种种隐秘的袒护。后来她是我的副组长。老师说,姜丽同学把用过的练习本用橡皮擦干净再用。
下课后,大家都围在她周围,轮番看她的本子。我猜想我看到了,或者,我看到的是我自己擦的本子。又或者,我看到姜丽用的新本子,心想:怎么擦得那么干净。也许她写字很轻。
我写字很重,我试图擦干净练习本,没有一次成功,深重的铅笔痕穿透了两三页纸。我把本子擦破了。
这一切开始之前,在教室里学会123和aoe之前,我学会了有自己的意识。我的老师,那时也许是年轻的,如果是四十多岁的话,也不应该是现在这么苍老。她的手上常常有紫药水,如果没有紫药水就有红色钢笔水。她在我耳边说,这样写,这么写不对,我把数字写在四线三格中。这是错的。不对,擦掉,重新写,不对,数字写在下面,拼音写在上面,擦掉。她给我擦掉。于是我背着书包离开教师。
那是生气吗?我哭了吗?我的意识在哪里,记忆里没有。记忆里,父亲把我送回学校。这究竟是转述的,还是我的所见?
八六年,那个大桥北观望的男孩,那是我的年代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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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有一扇不存在的门。它在夜晚存在,在白昼消失。
供灵魂穿越。
灵魂不能穿透所有的墙壁,但是某些墙壁内存在看不到的门。
那并不是建筑师的高明,而是世界的轨道。
这个世界的建筑耸立在一个肉眼看不见的轨道上。因此灵魂行走其中,而眼睛看到幻象,耳朵听到不可能的声音。这让人迷路,让灵与肉分离。渐渐远离奇迹。
我在纸上写这些字,并且传递给胖同学。
胖同学无法和我交流,他每次对我微笑,但是什么都说不出来,偶尔说出两个词,这个,恨恨,啊。
在镇子里,我曾经见到我的室友,他叫孟得锁。这是我说出来的第一个名字。
第二个名字叫韩强。
第三个名字叫曹延秋。
第四个名字叫陈丽文。
还有一个叫曲凯。
这些名字可以构成我的镇子。那是我布置的迷宫。它有几个版本。
另一个版本可以有如下名字:邹容刚,王鹏,王殿亮,还有一些我遗忘的名字。如果在这些名字里添加入另一个名字,比如,范云彩。则迷宫就变成另一种样子。
在某个应该午睡的中午,我望着远处的苹果园,一中午一中午的睡不着觉。
我一定不知道这些会成为记忆,成为诗意。
我向往某种情景进入梦境,担心另外一些人成为我的梦。因为梦让我无法控制。
所以在天气好的时候,我看着遥远的蓝天,难以确定距离,拒绝漫长的困倦。
在那个中午,大家都不困,除了睡觉的人,另一些人在打牌,并没有睡不着却嫌打牌吵的人。有人敲我的门,说:我想找梁洪娟来着,她回宿舍睡觉了。我过来看看你。
同路的人忽然都回家了,天渐渐黑下来,我在坡上,看下面起伏的农田和黯淡的炊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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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晨。我下宿舍楼时,听见了雷声。后来,我见到很久不见的同室。于是,我回想起那个遥远的寝室。
楼道里漆黑,台阶上铺满绿苔。
宿舍的窗户向东,因此黄昏可以看到树叶外漏进来的光。
那段时间,我和我的同室枯坐在床沿,彼此无语。
在此之前的某些年,我们住在北方的宿舍,那里寒冷而宽敞。一排二十余间的平房站立在高高的台阶上。西边是宿舍,东边是教室。
在教室与宿舍之间是我们的食堂。
某年冬天,我们留宿宿舍,因为家乡遭了灾。回想起来,似乎是一场心灵的劫难。
我和同室在宿舍里受冻。因为其他人都回去了,煤库的大门锁了起来。白天,我和同室去学校外面捡树枝。晚上,生火炉。
夜晚,学校变成奔跑在黑夜里的羊,逃过无数次的猎杀。
我们在梦里感到颠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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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表弟在看窗外。
我们坐在最后一排,这意味着美好的自由。
每两周我们会换一次排,每八周我便有机会临近窗户和后门口,窗户和后门口分别代表课堂的边缘。前者是理想的边缘,后者是现实的边缘。
在后门口时,我常做以下事情:转笔,然后等待笔转飞,飞到教室外面的走廊里。我期待着笔转飞,但我转笔的技术相当纯熟,常常一节课也转不飞。偶尔飞了,飞向教室外的几率也不高。
我等待那一刻,那一刻常常不期而遇。很令人兴奋。
一般来说,我胆子不大。转飞钢笔,我就出去捡回来,站起来时,顺便看一下隔壁班级。
隔壁班有个我很喜欢的男生。因为他字写得好,当然,这不是全部,隔壁班至少有三个男生字写得好,但我喜欢的那个男生和我一致认为另外两个字写得很俗。
实际上,他从没说我字写得多好。有一次年级的书法展。我们两人的作品均未入展。我们在二楼的大厅里看各种作品,最终发现了一篇秀气的楷书。站在那贴三十二开纸面前。他说:这个真不错。我说:是啊。于是默默看了很久。那天下午,我一个人过去,找到那副字,又看了半天。
在我讨厌的英语课上,我心烦意乱,因为我们的英语老师常常在课堂上兴奋地大讲娱乐节目。她沉迷于娱乐节目主持人,而我的笔很快就转飞了。
在捡钢笔之后,我站起来,径直朝走廊尽头走去。这是个危险的举动,但我有一个足够用的借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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